事件處理

JavaScript是一個以事件驅動(Event-driven)的程式語言。事件驅動程式設計的主要流程,是由圖形化使用者操作介面(UI)的互動事件為主要核心,藉由事件的觸發動作(滑鼠點按、鍵盤輸入等等)或是感應器的訊息,來啟動整體的程式流程。

依據"異步程式設計與事件迴圈"一章的內容中的說明,在JavaScript中有一個不斷偵測事件發生的事件迴圈(Event Loop),所有在網頁上的DOM元素註冊的事件,都會進入一個佇列(queue)中,等待被觸發事件,然後作出相對的回應送還給使用者。負責實作事件迴圈的是瀏覽器環境,佇列有可能不只一個,一般認為至少會依照W3C所定義的各種不同會發生佇列情況,也就是有5種佇列,包含事件、回調、使用外部資源等等。

我們在這裡所稱的事件(Event),通常我們把它稱為瀏覽器事件(browser events),這些是網頁中的DOM(Document Object Model)元素的事件,標準制定者是W3C組織,然後由ECMAScript負責支援的角色。也有一些特定的事件是由瀏覽器品牌自行制定,這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之中。

近年來實現了伺服器端的JavaScript語言執行環境的Node.js,它並沒有這一系列直接可以使用的事件,內建的事件模型是Node.js自行設計的,不過它採用了相當類似的樣式,使用一個EventEmitter類別的物件實體來作事件處理,在底層也使用事件迴圈(Event Loop)的設計來達成。不過,你如果要進入伺服器端的事件處理領域,建議先從熟悉瀏覽器端的事件先著手,你會發覺它們有很多相似的設計與樣式。

DOM事件

DOM(Document Object Model, 文件物件模型)是由W3C組織所制定的跨平台與跨程式語言的應用程式介面,它是把HTML、XHTML、XML文件的視為樹狀的結構,每個節點都是代表文件的一個物件。DOM的標準大戰可以從第一次瀏覽器大戰,由Netscape與微軟IE開始算起,到2015年已經是第4級(Level 4)的標準。

DOM事件則是可以註冊各種事件處理器/監聽器(event handlers/listeners)在DOM的節點元素上,在DOM標準的第2級(Level 2)時,W3C標準化了DOM中的事件模型,統一不同瀏覽器中的事件模型差異。這個標準也就是我們現在在瀏覽器上使用的事件模型基準。

JavaScript程式語言一直以來對瀏覽器中的物件模型(object model)與其事件模型,有非常高的支援性,雖然DOM標準從來就不是只專門制定給JavaScript單一種語言使用的,不過因為JavaScript的使用群太高了,現在也差不多就是制定給它用的。

那麼,什麼樣的DOM元素中會對應什麼樣的DOM事件,或是什麼樣的操作方式會觸發怎麼樣的事件?

這都由DOM中的標準來制定,例如像這個DOM事件列表非常的長,從滑鼠、鍵盤輸入到HTML表單…等等,近年來由於觸碰式的行動裝置很流行,W3C也開始制定觸碰事件(Touch Events)的標準。不過,有幾個瀏覽器品牌自己實作了不少非標準的事件,有些事件是只用於該瀏覽器的特殊用途。

註: DOM events (維基百科)

Event物件(介面)

JavaScript中定義了Event物件,其中包含了事件通用的屬性與方法,例如事件的對象元素等等,事件的來源是來自DOM,所以這個物件通常稱之為Event介面。W3C制定了標準的Event介面規格。其中有幾個常用的屬性與方法分列如下。

Event物件屬性(以下屬性都是只能讀不能寫):

  • currentTarget: 目前的事件對象
  • target: 分派事件的原始對象
  • type: 事件的類型,共有數十種
  • bubbles: 冒泡狀態,布林值,true代表會在DOM中往上冒泡
  • cancelable: 事件是否為可取消的,布林值

註: 目前的事件對象(currentTarget)與分派事件的原始對象(target),在冒泡與捕捉階段,其中的值會不同。

Event物件方法:

  • preventDefault(): 取消事件的行為(需為可取消的事件),但無法阻止事件的傳播(propagation)
  • stopPropagation(): 停止事件的傳播行為

註:事件的傳播行為在下面的章節有再加說明。

Event介面只是個基礎物件,從它擴充了使用於特定情況的事件,包含對特定事件的資訊,詳見以下的階層圖(出自這個網站):

event-inheritance

依照事件階層圖中,UIEvent與CustomEvent(自訂事件)繼承自Event物件,從UIEvent中又擴充出各種不同的對應事件,例如針對滑鼠與鍵盤的,FocusEvent是設計給Focus(鎖定、聚焦)事件使用的,CompositionEvent是針對輸入文字事件使用的,這是因為輸入文字並不一定單純使用鍵盤(用輸入法輸入或用語音輸入等等),它與鍵盤事件也可以相互輔助。而WheelEvent是有滾輪的設備使用的。

註: 許多外部函式庫例如jQuery,對於Event物件會以W3C的標準進行擴充。

EventTarget物件(介面)

EventTarget物件則是JavaScript所設計的一種當作介面的物件,它可以接收事件,以及讓監聽者註冊到上面。DOM元素、document、window物件,是最常見的EventTarget物件,另外也有其他的物件可作為EventTarget。EventTarget物件中有三個方法:

  • addEventListener: 在事件對象上加入事件監聽者
  • removeEventListener: 從事件對象移除事件監聽者
  • dispatchEvent: 送出事件給所有有訂閱的監聽者

另外需要提到的一點,W3C標準中對於EventListener也有定義它是一個介面,作為事件監聽者之用,不過JavaScript語言在所有的函式中都有實作這個介面,所以事件監聽者在呼叫handleEvent(處理事件)方法時,相當於呼叫函式。EventListener(事件監聽者)或稱為事件處理函式,可以自動得到事件傳入參數值,以此可以存取得到事件的屬性與方法,例如以下的範例:

const me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me')

me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function(e){
      console.log(e.currentTarget)
      console.log(e.target)
      console.log(e.type)
      console.log(e.bubbles)
      console.log(e.cancelable)
      e.stopPropagation()
    },
    false)

事件處理模型

現行的事件處理模型通常會使用"監聽"(listen)的方式,作為事件處理的標準樣式,因為DOM標準制定歷史版本不同,實際上有好幾種不同的方法可以作事件處理。以下分述這幾級的差異,其中第一種與第二種是舊的方式,不建議使用。

內聯模型

這種方式是最簡單的,也稱為內聯模型(Inline model)。它直接在HTML裡DOM元素中標記中使用,每個元素都會實作對應的可使用事件,名稱都會是像"onxxxxx"這樣的全小寫字詞,例如按鈕會實作onclick的事件屬性(attribute),就在這裡面寫上事件處理的程式碼:

<button onclick="console.log('hello!');"> Say Hello! </button>

JavaScript引擎中會產生一個對應的匿名函式,包含在onclick中的語句。這個方式也是最不建議的方式,它完全不像個用JavaScript語言寫的應用程式,也因為需要直接寫在HTML中,完全沒有彈性可言。

傳統模型

傳統模型(Traditional model)方式,提供了分離HTML與JavaScript程式碼的語法,它比之前內聯模型的方式好得多了。不過它依然有個大問題,就是它只能在一個元素上使用一個事件,所以也不建議使用。
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myButton').onclick = function(){
    console.log('hello!')
}

DOM Level 2

這個方式又被稱為W3C方式(W3C Way)模型,這個方式才能說它是用事件監聽(Event Listen)的方式,使用callback(回調)函式,作為事件的監聽者(或稱之為事件處理函式)。

const el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myButton')

el.addEventListener( 'click', function(){
     console.log('hello!')
}, false)

事件監聽的方式可以對一個元件附加多個事件處理函式,而且以標準來說基本有定義三種方法可使用:

  • addEventListener: 在事件對象上加入事件監聽者
  • removeEventListener: 從事件對象移除事件監聽者
  • dispatchEvent: 送出事件給所有有訂閱的監聽者

註: 微軟IE瀏覽器在舊版本中使用自己定義的事件處理方法,所以要與舊版本相容時需要特別注意。IE9之後就能使用上述的事件監聽方式。

事件觸發的順序

在同一個元素上註冊多個不同的事件監聽者(事件處理函式),它的在事件觸發時的執行順序是怎麼樣子的?是按照程式碼所寫的順序嗎?

由於W3C的DOM第2代標準中並沒有明確的說明順序這件事,所以當如果有多個事件處理函式在同一元素中註冊時,它們的執行順序將會由瀏覽器來決定,有些舊的瀏覽器並不是按照程式碼中的順序執行。

在W3C的DOM第3代標準也已經明定順序由註冊到事件目標的監聽者順序決定,而且現在瀏覽器各種不同品牌與新版本,都會依照程式碼中的順序為執行的順序。

事件的冒泡、捕捉

事件的冒泡(往上冒泡)與捕捉(往下捕捉)是兩種事件在DOM中的傳播(propagation)的方式。這是由於DOM元素的樹狀結構,它是有父母-子女關係(parent-child),這兩種傳播會在事件監聽時,形成一種特別的事件傳播模型,影響事件監聽者在不同父母-子女關係(parent-child)時的執行順序。例如下面的圖解(出自這個網站):

eventflow

那為什麼會出現兩種相反的事件傳播方式?這是因為在第一次瀏覽器大戰時,Netscape採用了事件捕捉(capturing),而微軟採用了事件冒泡(bubbling),現行的W3C標準則一併使用了兩者,目前的瀏覽器品牌中都有支援兩者,而微軟從IE9之後也支援兩者。事件捕捉(capturing)與事件冒泡(bubbling)並沒有說哪一種就比較好,這純粹是看程式設計師的需求而定,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,有些幾個事件並沒有支援事件的傳播,例如onfocus或onblur。

那麼要如何控制使用哪一種?一般都是使用事件監聽的方法,以傳入參數值作控制,也就是addEventListener方法的最後一個參數phase(階段)來決定。addEventListener的語法如下:

addEventListener( type, handler, phase )

phase(階段)是一個布林值,如果是false就用事件冒泡(bubbling),如果是true就使用事件捕捉(capturing)。預設沒寫的話,就是false,也就是預設使用事件冒泡(bubbling)機制。

註: 記法有很多種,自行想像發揮力。例如 fb(false = bubbling)。true與capture都有"t"。抓免子(捕捉=true),廢砲(false=冒泡),浴室才會有泡泡(預設使用泡泡)。

事件冒泡(bubbling)的情況時,當最內部的元素被觸發事件時,會先執行自己本身的事件處理函式,然後才會執行上層父母元素的事件處理函式。以下為範例:

const parent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parent')
const child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child')

parent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parent clicked') }, false)

child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child clicked') }, false)

HTML中的程式碼如下:

<div id="parent">
      click me(parent)
    <div id="child">
      click me(child)
    </div>
</div>

事件捕捉(capturing)則是倒過來的情況,當最內部的元素被觸發事件時,會先從最外圍的事件處理函式執行,依序到最後才是執行自己本身的處理函式。以下為範例:

const parent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parent')
const child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child')

parent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parent clicked') },true)

child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child clicked') }, true)

HTML中的程式碼如下:

<div id="parent">
      click me(parent)
    <div id="child">
      click me(child)
    </div>
</div>

不論事件的傳播方式為何種,Event物件提供了stopPropagation()方法,可以阻止事件的傳播,這可以在某些應用情況中使用。不過這個stopPropagation方法在事件冒泡(bubbling)與事件捕捉(capturing)兩種不同情況下使用時要特別小心,以免連元素自己的事件處理函式都被擋住。例如像下面的例子:

const taiwan = 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taiwan')
const taipei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taipei')
const me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me')

taiwan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taiwan clicked') },false)

taipei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taipei clicked') },false)

me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){ console.log('me clicked') }, false)

index.html上的HTML程式碼如下,為了明顯標出每個區域,加了顏色與大小的樣式:

<div id="taiwan" style="border:1px solid green; height:300px; width:300px">
  Click Taiwan
  <div id="taipei" style="border:1px solid blue; height:200px; width:200px">
    Click Taipei
    <div id="me" style="border:1px solid red; height:100px; width:100px">Click Me</div>
  </div>
</div>

taiwan是最外圍的DOM元素,然後裡面含有taipei層,最裡面是me這一層。以下是點按me層元素的結果:

//事件冒泡(bubbling),全部false參數值的結果是
me -> taipei -> taiwan

//事件捕捉(capturing),全部為true參數值的結果是
taiwan -> taipei -> me

假使在第2層中,也就是taipei層加上stopPropagation方法,阻止事件傳播,如以下的程式碼:

taipei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
     function(e){
      console.log('taipei clicked')
      e.stopPropagation()
    },false)

你可以再比對一次點按me層元素的結果如下:

//事件冒泡(bubbling),全部false參數值的結果是
me -> taipei (stop!)

//事件捕捉(capturing),全部為true參數值的結果是
taiwan -> taipei (stop!)

也就是說只要經過有阻止傳播的層,就會不再有事件處理函式被觸發,不論這個事件處理函式是不是已經被註冊為該層的事件處理函式,這種特性需要特別小心使用。

另外,混用事件冒泡(bubbling)與事件捕捉(capturing)兩種在程式碼中,絕對是個不智之舉,在簡單的DOM結構時,可能可以推測出來事件處理函式的順序,但在真實情況,DOM的結構的複雜程度是超過你所能想像的,千萬不要這麼作。如果你不確定該使用哪一種方式,使用預設的事件冒泡(bubbling)方式,也就是使用false值就行了。

註: 事件捕捉(capturing)也有人稱它為事件滴流(trickling),滴流是向下流動的意思。總之就是向上冒泡的反義詞。

thisevent.targetevent.currentTarget

在W3C標準的定義中,this會相等於event.currentTarget,也就是說this永遠會指向目前的事件目標對象,就像地震的傳播一樣,地震中心點先震完了,開始傳播到別的地區,event.currentTarget會跟著改變。事件監聽者(事件處理函式)是一個callback(回調)函式,但這個行為與一般的callback(回調)函式不同,一般的callback(回調)函式的this值會總是指向全域的window物件。

但不管是事件冒泡(bubbling)或事件捕捉(capturing),event.target永遠指向觸發事件的那個元素,也就是地震的發生源。以下有一張事件冒泡(bubbling)的解說圖片,你可以看一下event.targetthis(也就是event.currentTarget)的比較。(來自這個網站):

event-order-bubbling-target

自訂事件

自訂事件是由開發者自己建立所需要的事件,再來是附加到某個DOM元素上監聽,最後也是要由開發者自行觸發。會這樣作的原因是,DOM元素上的事件早就被定義固定了,按鈕有按扭可用的事件,表單中的元素有自己的事件。那如果在開發者自己作的應用程式中,想要依照程式中的某個執行功能,定義自訂的事件要怎麼作?例如會員登入時想要用個會員登入事件,聊天室程式常見的好友上線時的好友上線事件,這就是自訂事件的功用了。

首先我們會先使用CustomEvent這個介面(物件)來定義自訂的事件物件,它只需要設定一些屬性,這些屬性與Event中無異,唯一的差異是在於它可以使用detail屬性,來額外新加入自訂事件的屬性值,下面是範例:

const myEvent = new CustomEvent(
  'userLogin',
  {
    detail: {
              message: 'Hello World!',
              time: new Date(),
          },
          bubbles: true,
          cancelable: true
  }
)

'userLogin'是這個自訂事件的名稱,detail物件中的屬性是額外的屬性。bubblescancelable是可以定義也可以不需要定義的屬性,沒定義會使用預設值false,CustomEvent介面(物件)的屬性是繼承自Event(介面)物件而來,所以會有這兩個屬性。bubbles值代表可否使用冒泡機制,cancelable則是代表可否使用stopPropagation()方法。

接下來在你想要監聽這個事件的元素上,加入這個事件與對應的事件處理函式:

const my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myButton')

myButton.addEventListener('userLogin', function(e) {
    console.log('Event is: ', e)
    console.log('Custom data is: ', e.detail)
})

要觸發這個自訂事件,你只能手動地在程式碼中觸發,使用下面的程式碼:

myButton.dispatchEvent(myEvent)

自訂事件在IE系統的瀏覽器沒辦法直接使用,有相容性的問題,在其他的瀏覽器上則不會有。IE9之後的瀏覽器可以使用這裡的Polyfill(填充)程式碼或是外部函式庫(如jQuery)來擴充這個功能。

參考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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